农作物精准识别上图入库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6)



[政采云]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政采云]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单位:政府采购云平台
发布时间:2026-07-2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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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SSQYZB05--2026010                  
二、项目名称: 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疆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石河子市北泉镇大连西路8号
报价:2280000(元)
86.7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
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
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全州农业播种面积及小麦、玉米、棉花、甜菜、油料等农作物种植面积,在精准耕地数字底图基础上维护更新各类数据信息,探索构建高效准确的“遥感监测+实地核验+系统管理”三位一体的农作物种植面积监测核验体系,为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农业保险、惠农补贴发放、政府决策等方面提供精准的数据信息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数据管理平台开发、部署、培训工作,并投入试运行。2.8月20日前完成小麦作物识别与上图入库,出具小麦面积核验报告;8月30日前完成玉米作物识别与上图入库,出具玉米面积核验报告;9月30日前完成棉花作物识别与上图入库,出具棉花面积核验报
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路永恩,马亮,马启华,卢涛,卢辉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2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 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235号
联系方式:13779861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88号聚龙城11楼1110-1111室
联系方式:18199296368、1377927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雪芮、张艺琼、任广文、闫新霞
电 话:18199296368、13779270199       

 
 

附件信息:

0710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磋商文件.doc880.3K

中小企业声明函175.2K

二、其他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的(项目名称: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制造商为新疆疆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1人,营业收入为2158.71万元,资产总额为4324.6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疆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7月22日A2盛世乾元SHENGSHIQIANYUAN项目名称: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项目编号:SSQYZB05-2026010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盖章):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田荣燕电话:13779861518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雪芮、张艺琼、任广文、闫新霞电话:18199296368、13779270199、0994-2588826目录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36第三部分服务需求第四部分合同48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SQYZB05-2026010项目名称: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400000最高限价(元):24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40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全州农业播种面积及小麦、玉米、棉花、甜菜、油料等农作物种植面积,在精准耕地数字底图基础上维护更新各类数据信息,探索构建高效准确的“遥感监测+实地核验+系统管理”三位一体的农作物种植面积监测核验体系,为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农业保险、惠农补贴发放、政府决策等方面提供精准的数据信息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数据管理平台开发、部署、培训工作,并投入试运行。2.8月20日前完成小麦作物识别与上图入库,出具小麦面积核验报告;8月30日前完成玉米作物识别与上图入库,出具玉米面积核验报告;9月30日前完成棉花作物识别与上图入库,出具棉花面积核验报告;10月30日前完成出具全州作物面积报告。(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大地测量。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3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235号联系方式:田荣燕137798615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603室联系方式:18199296368、13779270199、0994-25888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雪芮、张艺琼、任广文、闫新霞电话:18199296368、13779270199、0994-258882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SSQYZB05-2026010

2
采购人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采购内容
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全州农业播种面积及小麦、玉米、棉花、甜菜、油料等农作物种植面积,在精准耕地数字底图基础上维护更新各类数据信息,探索构建高效准确的“遥感监测+实地核验+系统管理”三位一体的农作物种植面积监测核验体系,为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农业保险、惠农补贴发放、政府决策等方面提供精准的数据信息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5
合同履约期限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数据管理平台开发、部署、培训工作,并投入试运行。

2.8月20日前完成小麦作物识别与上图入库,出具小麦面积核验报告;8月30日前完成玉米作物识别与上图入库,出具玉米面积核验报告;9月30日前完成棉花作物识别与上图入库,出具棉花面积核验报告;10月30日前完成出具全州作物面积报告。(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
资金来源
昌吉州财政预算资金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大地测量。

8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9
响应文件份数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

3.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4.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格式为Word及PDF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并命名单位名称及标项号(U盘存储)。

10
磋商保证金
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金额:48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号:3138 8500 0018

账号:00000 2008 0110 0857 98700

注:(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2)打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电子保函:

(1)本项目可以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

(2)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在线申请,电子保函申请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etter/product/detail?id=30&source=41),如遇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039583;

(3)将保函制作到电子响应文件即可。

11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址: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13
磋商时间、地点等要求
采用不见面开标:

磋商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默认时长: 30分钟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供应商编制标书的CA需与解密CA保持一致)。

1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采购预算:2400000元(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
备注: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16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70%,待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支付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7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18
报价说明:采用竞争性磋商,通过磋商,仅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最终报价。

19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磋商文件初步审查表中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0
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新疆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

2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价计取。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22
1.重要说明: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2、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2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执行;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

价格扣除幅度:对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4
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

1、磋商轮数:两轮;

2、第二轮为最后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30分钟,请各供应商务必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如超时未完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
备注:
1、如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
2、如果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联系。联系人: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95763。
3、为保证本项目质量及良好的售后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6
注: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除非另有特殊说明,若磋商文件中引用了某一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名称,均是指参照该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所引用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不构成对投标的限制。若采用的外文术语与某一供应商或某一产品使用的术语相同,并非表示指定了该供应商或该产品。

27
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制作和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共分为三部分: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其中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应当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即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的全部内容(包含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照系统要求另行逐个引用或上传。所有投标文件导入完成后,进入关联标书环节,供应商 需将标项的各响应项关联至标书对应页码,以供专家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其他部分中供应商 --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

1、审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2026年2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异常低价投标(响应)认定与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响应)报价开展异常低价审查工作。

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3、审查要求及处理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1.1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2.投标资格2.1供应商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相关内容要求。2.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3由采购人根据2.1款选择通过合格的供应商。3.定义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3.1“采购人”系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3.2“供应商”系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3“货物”或“仪器、设备、器材、软件”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3.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保修、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3.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3.6“电子响应文件”指利用新疆政采云平台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和未加密的响应文件。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书写。5.3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5.4供应商购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书写。5.3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5.4供应商购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及修改6.1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的任何时间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6.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供应商疑问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或电子邮件、政采云提疑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磋商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6.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6.4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披露,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供应商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上述澄清、修改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同时,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6.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第三章响应文件的编写7.要求7.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8.响应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8.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准备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一、资格审查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限制行为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二、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投标活动)无异议承诺书6、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7、保密承诺书8、商务条款偏离表9、项目类似业绩10、项目人员配备情况11、项目理解与总体方案12、系统实施方案13、仪器设备配置14、卫星遥感数据采集方案15、外业核查方案16、培训与售后服务方案17、应急预案18、磋商保证金19、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9.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0.投标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10.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生产或销售的货物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节能标准。10.3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1)货物及服务的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2)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及主要配置详细说明;(3)货物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等;(4)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运行环境的信息。(5)对照采购人的技术规格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招标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价格和符合标准的质量证明材料等。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12.2投标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12.2.1培训费、服务人员工资、技术服务费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等。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2.2.2所有的单价、合价及总价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价格表的格式填写,以人民币报价。12.2.3供应商的价格必须保证在磋商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12.2.4不接受任何变通或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报价必须唯一、确定、严格。当在单价和总价之间出现任何差异时,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则以合计价格修正单价。12.2.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2.2.6招标代理费:采购人委托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价计取。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12.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2.4磋商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3.磋商有效期13.1本项目的磋商有效期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第8项的规定。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不满足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磋商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4.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4.1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14.2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4.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一份。15.磋商保证金15.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四章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标记16.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磋商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16.2磋商截止时间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17.磋商截止时间17.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17.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在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第五章开标19.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采购人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第六章评标20.磋商小组20.1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磋商小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磋商小组负责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3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20.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0.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0.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0.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0.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20.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0.7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0.8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5.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1.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1.2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政府采购法》以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2.评标的准备22.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熟悉并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22.1.1采购目的。22.1.2采购项目的范围、性质。22.1.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22.1.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22.2采购人应当向磋商小组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2.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3.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3.1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23.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评审程序:成立磋商小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磋商(包含二次报价)→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及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24.符合性审查24.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4.2采购人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4.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24.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5磋商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24.6供应商不得误导、干扰采购人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4.7磋商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将作流标处理。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附表1。25.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报价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与报价一览表中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26.详细评审26.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6.2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6.3评审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定标的,采购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4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评审因素: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等。(1)商务技术部分90分(2)投标报价部分10分26.5二次报价26.5.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机会,响应单位在截止时间内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技术、服务等的商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入价格评审。26.5.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26.5.3为保证本项目质量及良好的售后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报价得分计算及说明: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部分权重×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1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26.6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2。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标准
审查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大地测量。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法人的,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内的须提供成立当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上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法人单位成立三个月以内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4、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均可)。

2、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供应商无需提供。

3、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2、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供应商无需提供。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
限制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表1:符合性审查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符合性审查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法人授权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首页及内容)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承诺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本项目的预算且报价唯一;

服务期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对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满足情况
满足磋商文件中已明确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供应商报价

合理性审查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此项审查结果不予通过

磋商保证金缴纳
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附表2:详细评审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供应商 报价
10
投标总价,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明显低于市场或成本的价格投标,而供应商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2
业绩情况
10
供应商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向前推算) 完成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农业遥感监测、农作物识别、耕地资源监测但不仅限于以上三种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金额页、内容页、盖章页、日期页等),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3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12
须指定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团队成员(6 名)及项目外业团队人员(6人)。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或土地管理类或信息化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工程师得3分,中级工程师得2分,此项最高得3分;(注: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
②项目团队人员:具备测绘、遥感或软件设计、网络工程、数据分析相关认证/证书,每1人提供以上任意证书得1分,此项最高得6分(一人持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注:项目团队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

③项目外业团队人员:为本项目外业核查至少提供6人以上的外业团队,其中至少3名具备测绘类资质的人员,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3分,少于3名具备测绘类资质人员的不得分。(注:测绘类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所附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上人员不可累加得分。

4
项目理解与总体方案
1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

(1)农业生产现状理解是否深入、准确:

①耕地分布特点(平原/山旱地);

②作物种植结构(小麦/玉米/棉花/经济作物)现状;

技术线路是否科学合理、系统完整:

①对卫星遥感作物识别技术路线;

②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系统平台建设思路;

注:以上内容完整、方案完善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理解不透彻、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

5
系统实施方案
1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
(1)Web端平台方案,内容包含:

①系统设计和技术架构;②统一门户与权限管理中心;③“一张图”核心可视化模块;④业务智能管理模块;⑤卫星遥感数据集成展示;

⑥设计文档支撑;

移动端APP方案,内容包含:

①系统设计和技术架构;②申报和核验任务中心;③地块管理;
④现场核验与举证;⑤数据查询与卫星遥感集成;⑥设计文档支撑;

演示与可验证性:

①系统原型截图、原型视频或可访问的演示环境;②提供完整UML/架构图;③数据库ER图;④关键算法流程图;
注:以上内容完整、方案完善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1分,每有一处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理解不透彻、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

6
仪器设备配置
4
须配备无人机及测绘类设备。设备须具备“多光谱”或“高分辨率”影像采集功能。其中: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及设备实物照片,租赁设备提供覆盖本项目周期的租赁合同、发票及设备现场照片等相关印证资料。每提供一台有效设备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7
卫星遥感数据采集方案
15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卫星遥感数据采集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项目区域气象条件及数据获取窗口分析。能结合项目区域历史气象特征、季节变化及云量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数据获取窗口;
②卫星数据获取及拍摄方案。数据获取方案完整,拍摄计划合理,能够满足项目覆盖范围、时效性及精度;
③卫星影像质量保障。质量控制措施完整,包含云量控制、影像质量检查、补拍机制等;预处理流程完整,包含辐射校正、几何校正、正射校正、拼接裁剪等环节,并有质量控制措施;
④对山地地形遮挡、局部云层覆盖、林粮间作混淆等问题区域,是否制定了明确的高分辨率影像补采方案和替代数据源方案。
⑤卫星数据分析的技术及方法。技术路线清晰,分析方法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具有较强针对性;
注:以上内容完整、方案完善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理解不透彻、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

8
外业核查方案
1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外业核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

①外业核查工作流程规范、完整,涵盖任务分派→现场核实→数据回传→结果审核的全流程闭环,与移动端APP实现数据贯通;

②外业核查技术手段充分,能够与遥感识别结果进行协同验证;

③核查人员配置合理,具备农业遥感外业经验人员团队;

④建立争议地块处理机制。

注:以上内容完整、方案完善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理解不透彻、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

9
培训与售后服务方案
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与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

①培训方案覆盖州、县、乡、村四级,培训内容涵盖Web端和移动端APP操作、地块上图规范、政策解读、外业核查流程,配套资料(视频教程、操作手册、FAQ)是否完备;

②售后服务方案健全,建立“州-县-乡-村”四级运维响应机制,配备7×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

注:以上内容完整、方案完善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5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理解不透彻、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

10
应急预案
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

①针对卫星影像数据获取延迟或缺失(如异常天气、卫星调度问题)制定了数据替补方案和应急处理流程。
②针对系统运行故障、数据安全事件、基层大面积操作问题、作物生长季关键时间节点进度风险等场景制定了分级响应预案。
注:以上内容完整、方案完善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理解不透彻、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

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7.定标原则27.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7.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第七章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认为具备履行合同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的基础上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28.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8.3如果确定该供应商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0.中标(成交)通知书30.1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履约担保无。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32.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4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成交人或重新招标。32.5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采购人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第八章其他33.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3.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3.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成交供应商。经评审无合格供应商,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34.其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5.质疑的提出3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35.4供应商可以授权委托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5.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35.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5.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6.受理和处理36.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单位。3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6.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4对于不符合上述37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6.5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6.6采购人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36.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质疑无效的处理37.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37.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37.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37.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37.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38.其他38.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38.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授权委托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标项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标项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盖章):日期: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1.1项目背景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要的粮食、棉花生产基地,辖区总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种植面积约700万亩,下辖5县2市及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昌吉农高区”)。当前,昌吉州在农作物种植面积统计、涉农补贴核验等工作中,面临数据采集效率低下、统计成本高昂、数据准确性与客观性存疑、核验手段单一等现实困境。传统依赖“基层人员实地丈量+农户自行申报”的模式已难以满足精准化、高效化管理要求。2025年,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先行启动重点专项工程,依托卫星遥感技术初步构建了“昌吉州农业一张图”平台,实现了全州耕地作物种植面积的遥感监测与上图入库,取得核验平均通过率达98%的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2026年项目将深化应用、巩固成果、拓展效能,全面建成“遥感监测+实地核验+系统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农业监测与管理体系。1.2项目名称昌吉州农作物精准识别“一张图”上图入库项目1.3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1.4项目预算与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昌吉州财政预算资金。1.5建设期限第一阶段(2026年8月20日):完成数据准备、平台搭建、首轮小麦申报与核验、业务培训;出具小麦面积报告。第二阶段(2026年8月30日):完成玉米作物识别与上图,出具玉米面积报告。第三阶段(2026年9月30日):完成棉花识别与上图、出具棉花面积报告。第四阶段(2026年10月30日):完成出具全州作物面积报告,项目终验。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与预算本项目采购内容涵盖卫星遥感数据资源、AI算法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培训推广、安全运维、外业核验、云服务租赁等全链条服务。具体采购细目如下: 序号
采购细目

1
卫星遥感数据资源
1.1卫星影像分辨率应不低于10 米

1.2 若山地、个别地方有云、存在林粮间作等原因未获取有效数据,则需采用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图像进行解译,确保数据质量

2
作物识别提取技术服务
2.1 AI算法模型构建与训练
2.2 全州作物分类遥感解译与信息提取

3
申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
3.1 多源数据融合与比对分析

3.2 差异图斑自动筛查
3.3 平台数据继承与迁移

4
平台功能开发与升级
4.1 Web端“一张图”平台功能增强
4.2 移动端APP功能优化

5
培训服务
5.1 州、县、乡、村四级人员集中培训
5.2 视频教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库制作
5.3 24小时在线答疑服务

6
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6.1 系统BUG修复与小功能优化
6.2 日常技术咨询与远程支持
6.3 州-县-乡-村四级运维响应

7
外业数据核验取证
7.1 外业核查范围和规模 7.2 外业人员和设备要求
7.3 成果交付 7.4 特殊要求

8
系统部署与信创适配
8.1 信创云服务器租赁

8.2 符合信创环境基础的软硬件设备

9
网络安全服务
9.1 等保三级测评
9.2 云防火墙、WAF、日志审计、堡垒机、EDR等
9.3 数据安全、访问控制及备份机制

详细技术需求3.1卫星遥感数据资源(1)选用优于10米分辨率的多光谱卫星影像作为基础数据源,确保地块边界清晰可辨、作物类型可准确解译,满足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监测的精度要求,为后续分类与面积统计提供可靠数据基础。(2)对于山地地形遮挡、局部云层覆盖、林粮间作混淆等导致影像不可用的区域,需补充采购亚米级或优于5米的高分辨率影像进行二次解译,确保全域数据覆盖完整、解译结果准确可信。3.2作物识别提取技术服务3.2.1算法模型构建与训练(1)作物种类:重点针对小麦、玉米、棉花三类主要补贴作物建立专属识别模型,兼顾其他特色经济作物。(2)样本库建设:在2025年10,245条样本基础上,新增不少于15,000条样本,重点补充山旱地、碎片化地块样本,优化“旱地与水浇地光谱特征指标库”。(3)关键指标:构建小麦、玉米、棉花及其他主要经济作物分布识别模型。(4)精度目标:全州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识别平均精度不低于98%,平原区精度维持99%以上,山旱区精度提升至97%以上。3.2.2遥感影像解译与信息提取(1)处理规模:全州约200,000个耕地地块,覆盖700余万亩种植面积。(2)输出成果:作物分类矢量分布图(含地块编码、作物类型、种植面积、空间位置),支持GeoJSON、Shapefile等主流格式,符合GCGS2000坐标系。(3)更新频率:按旬、月、季、年更新,旬更新适用于作物生长关键期(出苗期、拔节期、灌浆期等)的动态监测;月更新适用于常规生长监测;季更新适用于作物季末面积核定;年更新适用于年度全域作物分布图编制。各频次成果数据延迟不超过7天。(4)质量保障:人工抽样质检比例不低于5%(10,000个地块),质检验收合格率不低于97%。3.3申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3.3.1多源数据融合与比对分析(1)数据源融合:将遥感提取的作物地块数据与农户申报数据、二轮承包地块数据、基本农田数据等进行自动化空间叠加与属性比对。(2)平台功能开发:系统功能迭代与功能优化,包括数据继承、历史数据迁移、前后端接口开发。(3)开发工作量:不少于6名软件开发工程师,不少于6个月工作量,含系统测试与部署。3.3.2差异图斑筛查(1)差异发现:对遥感识别结果与申报数据进行自动比对,识别面积偏差超过阈值或作物类型不一致的差异图斑。(2)智能初筛:通过规则引擎排除因数据时相差异、精度误差导致的误判,生成待核验的疑似问题清单。3.3.3平台数据继承与迁移(2025→2026年数据)(1)将平台2025年数据按“核心业务数据”(用户账户、交易流水、合同档案)、“运营过程数据”(审批记录、沟通日志、访问痕迹)和“辅助参考数据”(临时缓存、测试数据)三层分类,明确继承优先级。核心数据必须全量无损迁移,运营数据选择性继承(保留近2年),辅助数据原则上不迁移,归档留存即可。(2)数据质量治理前置:在迁移前对2025年数据做一轮“体检”——去重(同一用户多账户合并)、补缺(关键字段空值填充)、纠偏(格式不统一、编码混乱的标准化)。避免把“脏数据”带入新年份,否则2026年所有下游报表和决策都会被污染。(3)权属与合规审查:逐项确认数据继承的合规依据——用户授权是否覆盖跨年度使用,数据存储地域是否满足监管要求(如个人敏感信息的本地化存储),涉及第三方的数据(如外部采购的征信数据)需重新确认授权期限,避免继承后产生法律风险。3.3.4平台数据迁移技术规范3.3.4.1数据存储与交付格式(1)文件格式:历史数据采用ESRIShapefile格式存储与交付,这是GIS行业最通用的矢量数据交换格式之一,可被ArcGIS、QGIS、GDAL/OGR及主流GIS开发库(GeoPandas、pyshp、GeoTools等)直接读写,不依赖任何特定商业软件或私有系统。Shapefile文件组成(每个数据集包含以下文件): 文件扩展名
文件说明
是否必需

.shp
主文件,存储几何图形数据(点/线/面)


.shx
空间索引文件,存储几何图形位置索引


.dbf
属性表文件,存储各要素的属性数据(dBASE格式)


.prj
投影定义文件,存储坐标系统信息(WKT格式)


.cpg
字符编码声明文件,指定.dbf文件的字符编码
推荐

(2)坐标系统:坐标系统:WGS1984地理坐标系(GCS_WGS_1984);投影类型:地理坐标系(非投影),角度单位为度;基准面:D_WGS_1984;本底椭球体:WGS_1984(长半轴6378137.0米,扁率1/298.257223563);中央经线:Greenwich(0.0度)WKT定义(.prj文件完整内容):GEOGCS["GCS_WGS_1984",DATUM["D_WGS_1984",SPHEROID["WGS_1984",6378137.0,298.257223563]],PRIMEM["Greenwich",0.0],UNIT["Degree",0.0174532925199433]](3)几何类型:几何要素类型:面状多边形(Polygon);每个要素代表一个独立的地块(种植单元),边界为闭合多边形;面积单位:亩(1亩=666.67平方米)(4)字符编码:属性数据字符编码:UTF-8(.cpg文件声明);所有中文字段名及属性值均采用UTF-8编码存储,确保跨平台兼容性。(5)数据组织与命名规则:数据按行政区划与年度组织,命名规则如下:上报地块_-,年,_.zip(示例:上报地块_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2026年,_20260702_135113.zip)(每个ZIP压缩包内含一个完整的Shapefile数据集(.shp/.shx/.dbf/.prj/.cpg五个文件),以UUID命名)。3.3.4.2数据字典以下为Shapefile属性表(.dbf)的完整字段定义。共计20个字段,涵盖地块标识、面积信息、作物分类、农户信息、操作记录等数据维度。 序号
DBF字段名
数据类型
字段长度
小数位
字段说明
示例值

1
id
文本(C)
80
-
系统自动生成的全局唯一标识符(UUID格式),每个地块唯一
nh7VYsNJJTppZ7iStojKrF

2
Aera1
数值(N)
24
15
土地确权登记面积,单位:亩;0表示未确权或集体地块
187.05

3
Aera2
数值(N)
24
15
经实地核实或遥感核验的种植面积,单位:亩
187.05

4
Aera3
数值(N)
24
15
系统根据矢量边界自动计算的几何面积,单位:亩
187.05

5
Aera4
数值(N)
24
15
实际上图绘制的地块面积,单位:亩(可能与核实面积存在偏差)
187.05

6
Crops
文本(C)
80
-
地块种植的作物分类名称,采用标准分类体系(详见3.3.4.3)
冬小麦

7
LandID
文本(C)
80
-
地块所在片区的编码或组别编号,由基层上报时自定义
营盘滩九组

8
LandName
文本(C)
80
-
地块的通俗名称或位置描述
五块地

9
Farmer
文本(C)
174
-
地块对应的种植农户姓名;集体地块填"集体",休耕地可为空
王XX

10
FarTel
文本(C)
80
-
农户联系电话(选填字段),可为空
12345678900

11
Year
整数(N)
9
0
数据所属年度,4位年份格式
2026

12
Mark
文本(C)
80
-
操作人员添加的备注信息,可为空

13
Resbr
文本(C)
80
-
是否为复播地块:0=否,1=是(复播指同一地块一年内种植两茬作物)
0

14
InterCrop
文本(C)
80
-
是否为套种地块:0=否,1=是(套种指同一地块同时种植两种或以上作物)
0

15
MoudryIand
文本(C)
80
-
是否为山旱地:0=否,1=是(山旱地指无灌溉条件的旱作耕地)
0

16
Reason
文本(C)
93
-
地块被退回或标注的原因说明,正常地块为空

17
CreTime
文本(C)
80
-
地块上图操作的时间戳,格式:YYYY-MM-DD HH:MM:SS.ffffff
2026-04-20 10:53:05.208557

18
DelTime
文本(C)
80
-
地块删除操作的时间戳(若已删除),正常在用地块为空

19
Boundary
文本(C)
80
-
地块所属行政区划全路径,格式:州-县-镇(乡)-村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西地镇-桥子村

20
UserName
文本(C)
80
-
执行地块上图操作的基层工作人员姓名
叶XX

3.3.4.3数据分类编码规则(1)作物分类编码:作物分类采用中文名称直接编码(非数字编码),分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草作物、其他四大类,共37个细分类目。可按此分类标准进行数据迁移和作物识别模型训练。 大类
细分类目
说明

粮食作物
冬小麦
秋播越冬型小麦

春小麦
春播型小麦

商品玉米
大田商品化种植的玉米(非制种)

饲料玉米
用作青饲料或青贮的玉米

籽粒玉米
以收获籽粒为目的的玉米

制种玉米
玉米种子繁育田

青贮玉米
专门用于青贮饲料的玉米品种

高粱
粒用或饲用高粱

大麦
皮大麦或裸大麦

大豆
黄豆、黑豆等

豌豆
食用或饲用豌豆

鹰嘴豆
新疆特色豆类作物

马铃薯
土豆

经济作物
加工番茄
用于加工的番茄

甜菜
制糖用甜菜

油葵
油用向日葵

食葵
食用葵花籽

红花
药用或油用红花

打瓜
籽用西瓜

葫芦
籽用葫芦

籽用葫芦
以收获种子为目的的葫芦

甜瓜
各类甜瓜

制种甜瓜
甜瓜种子繁育田

西瓜
鲜食西瓜

制种西瓜
西瓜种子繁育田

辣椒
食用或工业辣椒

茴香
调味用茴香

孜然
调味用孜然

香豆子
新疆特色香料作物

其它油料
胡麻、油菜等其他油料作物

其它粮食作物
未单独列出的粮食作物

其它经济作物
未单独列出的经济作物

饲草作物
苜蓿
多年生豆科牧草

其他饲草作物
燕麦草、苏丹草等其他饲草

其他
休耕
当季未种植作物的耕地

其它
不属于以上分类的种植类型

退耕还林地
已实施退耕还林的耕地

(2)行政区划编码规则:行政区划采用四级层次编码体系,以"-"分隔,完整路径存储于"边界"字段: 层级
格式
示例
说明

第一级(州)
地级行政区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
地级市/自治州

第二级(县)
县级行政区名称
奇台县
县/县级市/市辖区

第三级(镇)
乡级行政区名称
西地镇
镇/乡/街道办事处

第四级(村)
村级行政区名称
桥子村
行政村/社区/牧场

完整格式: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西地镇-桥子村该编码体系与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体系对应,供应商可通过公开渠道获取行政区划代码进行关联匹配。(3)布尔标识字段编码规则:以下三个字段采用文本型"0/1"编码表示布尔逻辑: 字段名
编码值
含义
业务说明

复播
0

该地块本年度仅种植一茬作物

复播
1

该地块本年度种植两茬及以上作物(如麦收后复播玉米)

套种
0

该地块为单一作物种植

套种
1

该地块采用间作套种模式(如玉米套种大豆)

山旱地
0

该地块具备灌溉条件

山旱地
1

该地块为无灌溉条件的旱作耕地(依赖自然降水)

(4)面积字段关系说明:属性表中包含四个面积字段,其逻辑关系如下: 字段
数据来源
用途
优先级

Area1
土地确权登记数据
法定权属面积,用于权属比对
参考

Area2
实地核实/遥感核验
经核验的实际种植面积


Area3
系统根据矢量边界自动计算
几何面积,技术校验用


Area4
基层人员上图绘制时的系统计算值
原始上图面积


面积单位统一为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据库存储精度为15位小数,展示时取2位)。1亩=666.67平方米=0.0667公顷。(5)退回理由字段编码规则:"Reason"字段用于记录地块被退回或标注异常的原因,正常在用地块该字段为空。预定义的退回理由如下: 序号
退回理由内容
触发条件

1
上报地块存在与其它上报地块重复请重新上报
系统检测到地块空间重叠

2
上报地块存在与其它上报地块重复请重新上报或删除其中一个上报地块
重叠且需人工判断保留项

3
上报地块边界错误,请参考分类图层重新绘制或实地测量重新绘制
边界与底图偏差超出阈值

4
上报地块错误,与实际种植作物不符,请上传照片佐证
遥感识别与上报作物不一致

5
上报地块错误,与实际种植作物不符,请删除上报地块或上传照片佐证
遥感识别与上报作物不一致且疑似误报

6
地块重叠
简化标注,表示存在空间重叠

3.3.4.4数据迁移技术要求(1)迁移范围:迁移对象为2025年度全州各县市上报地块矢量数据(Shapefile格式);迁移内容包括空间几何数据(地块边界多边形)和属性数据(上述20个字段),不涉及原系统源代码、数据库底层结构或专有算法;迁移规模以奇台县为例,单年度约65,000+条地块记录,数据量约125MB(含.shp/.dbf/.shx等全部文件)。全州数据量可根据县市数量线性估算。(2)迁移方式: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完成数据迁移,不限定技术路线。 方式
技术方案

方式一
直接读取Shapefile文件,通过GDAL/OGR或pyshp等开源库解析后导入目标系统

方式二
使用ArcGIS/QGIS等桌面GIS软件批量导入

方式三
通过ogr2ogr命令行工具转换格式后导入

方式四
使用GeoPandas(Python)或GeoTools(Java)等开发库编程导入

3.4平台软件开发3.4.1Web端“耕地数字化管理平台”核心功能模块包括:(1)统一门户与权限管理中心:单点登录,基于角色(RBAC)的州、县、乡、村四级权限管理。(2)“一张图”核心可视化模块:多图层管理(耕地底图、作物分布、补贴申报区、核验问题区等);支持“图-数-表”联动,点击图斑同步显示地块属性与统计图表。(3)业务智能管理模块:申报进度监控、数据初审与驳回、核验任务自动/手动分派与状态跟踪。(4)系统管理与配置:用户管理、日志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API接口管理。3.4.2移动端APP(1)任务中心:集中显示待办申报任务、待核验任务。(2)地块管理:便捷上图(GPS打点、边界调整、属性填写);离线操作(无网络环境采集地块边界与属性,有网后自动同步)。(3)现场核验与举证:强化电子围栏(确保拍照位置位于申报地块内部或指定范围内);多媒体取证(拍照、录制短视频并附加文字说明);图斑重叠预警与实时同步。(4)数据查询:随时查询本区域历史申报数据和统计结果。(5)系统支持:Android系统。(6)响应速度:web端和APP端操作响应时间≤3秒。3.5培训服务(1)培训范围:覆盖州、县、乡、村四级,预计培训不少于1,800名工作人员。(2)培训内容:平台操作(Web端+移动端APP)、地块上图操作规范、政策解读、外业核查流程、常见问题处理。(3)培训资料:制作视频教程、图文操作手册、常见问题库(FAQ),配套24小时在线答疑服务。(4)答疑响应:数据填报阶段答疑响应时间≤30分钟,日常响应时间≤10分钟。3.6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1)技术支持:核心开发工程师远程诊断与故障排除,负责系统Bug修复和性能优化。系统架构师处理重大技术难题和紧急系统崩溃。随时处理系统出现的各类问题。(2)日常技术咨询和远程支持:热线电话、微信群、服务工单多渠道受理,初步处理操作问题和简单故障。(3)建立“州-县-乡-村”四级运维响应机制。建立县市级运维微信群,每个群至少有1名公司专业人员提供7×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现场响应时间≤4小时。(4)售后服务:须提供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的免费平台运维及咨询服务,提供7×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现场响应时间≤4小时。3.7外业核验服务(1)核查范围:覆盖全州5县2市及昌吉农高区。(2)核查规模:约10,000个疑似问题图斑的现场验证(按申报地块总数5%预估)。(3)核查内容:地块作物类型核实、种植边界确认、面积测量、拍照录像取证。(4)设备要求:配备专业无人机(航测精度≥0.05m)、专用工作移动终端等。(5)人员要求:外业调查组6-8人,具备农业遥感外业经验,熟悉昌吉州农业生产实际。(6)成果交付:逐地块核验报告(含现场照片、视频、核验结论),与遥感识别结果协同验证。(7)特殊要求:争议地块100%现场复核;卫星遥感无法识别的地块,允许申报人在电子围栏内拍照举证。3.8系统部署与信创适配要求(1)应用系统须部署于采购方指定的物理位置或云环境。(2)应用系统须适配信创环境,全面兼容信创基础软硬件生态,确保在国产化环境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3)应用系统部署及适配过程中所必需的国产化配套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并提供,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总价。3.9网络安全要求(1)等保合规与安全性评估:系统须通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确保系统安全合规运行。(2)安全组件部署:不少于以下组件——云防火墙、Web应用防火墙(WAF)、云日志审计(SIEM)、终端安全EDR、云堡垒机、漏洞扫描、数据库审计。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三年,支持安全事件追溯取证。(3)数据安全:敏感数据(农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加密存储;全站启用加密传输;数据库审计实时监控所有访问行为。(4)访问控制:VPN+双因子认证(短信验证码+图形验证);基于RBAC的最小权限管理;运维操作全部通过堡垒机进行,全程留痕可追溯。(5)备份机制:“一主两备”,云上双备份,每月一次异地离线备份,确保数据完整性与业务连续性。四、验收标准4.1验收方式项目采用分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每阶段完成后进行阶段性验收,全部工作完成后进行项目终验。验收由昌吉州农业农村局组织,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验收组。4.2验收标准4.2.1数据成果验收(1)作物分类精度:全州主要作物(小麦、玉米、棉花)面积遥感识别平均精度≥98%,平原区≥99%,山旱区≥97%。(2)统计报表:形成州、县、乡、村四级标准化统计报表,实时统计数据。(3)空间分布图:基于GIS的高分辨率作物种植分布图,“图-数-表”联动功能正常运行。(4)分别形成小麦、玉米、棉花、以及全州作物面积数据报告和矢量图数据,报告数据需细化到乡镇,矢量图精确到地块。(5)数据迁移:数据迁移完成后达到以下标准:记录完整(迁移后记录数与原始Shapefile一致,无丢失),字段完整(20个字段全部迁移,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对应正确),几何精度地块边界几何形状无变形,面积误差≤0.1%,坐标系统保持WGS1984坐标系或转换为采购方要求的目标坐标系,属性准确(属性值与原始数据100%一致(作物分类、面积、行政区划等)),分类一致(作物分类名称与3.3.4.3编码规则一致),编码一致(行政区划编码与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体系可关联)。4.2.2平台功能验收(1)Web端:全部功能模块正常运行,“一张图”可视化响应时间≤3秒,数据查询响应时间≤10秒,支持≥1,000并发用户访问。并实现技术要求部分3.4.1Web端“耕地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所有功能要求。(2)移动端APP:核心操作(图层加载、地块绘制、数据上报)响应时间≤3秒,离线操作功能正常。并实现技术要求部分3.4.2移动端APP的所有功能要求。4.2.3业务效果验收(1)补贴核验精度:为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提供数据支撑,财政资金纠偏率≥95%。(2)工作效率提升:核查周期比之前的工作效率缩短50%以上;人工成本降低80%以上。(3)培训覆盖:四级培训全覆盖,参训人员考核通过率≥90%,用户满意度≥85%。(4)外业核验:约10,000个疑似图斑现场复核,争议地块100%复核,核验报告完整可追溯。第四部分合同(本合同为参考模板,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合同主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要求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合同总价即中标价,为一次性价格,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应商(中标人)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付款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3.相关服务建议书;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五条、内容及要求即交付的服务内容、数量与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服务内容相一致。(附清单)第六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的义务1、甲方的义务甲方负责按合同条款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2、乙方的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程、细则进行开展工作,并对成果质量负责;2.对项目实施中因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照技术规程规定无条件修改完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指定为该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不得更换;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省级成果检查验收工作;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第八条、验收项目服务完成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和验收。评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继续完善至符合甲方要求。1.所验服务及成果最终验收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或在使用中发现甲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完善或要求赔付甲方损失。2.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在投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服务及递交的成果报告,本合同解除,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3.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4.验收依据:a)合同文本;b)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c)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第九条、保密对工作中了解到的采购人的技术、机密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第十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十三条、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变更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六条、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单位要求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示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一、资格(审查)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限制行为承诺书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报价文件1.1报价一览表三、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投标活动)无异议承诺书6、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7、保密承诺书8、商务条款偏离表9、项目类似业绩10、项目人员配备情况11、项目理解与总体方案12、系统实施方案13、仪器设备配置14、卫星遥感数据采集方案15、外业核查方案16、培训与售后服务方案17、应急预案18、磋商保证金19、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一、资格审查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说明: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是法人的,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2、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内的须提供成立当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上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3、法人单位成立三个月以内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4、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均可);2、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3、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2、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声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限制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大地测量。二、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4)在规定的时间后,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6)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7)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电话:传真:邮编:地址: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报价
小写: 元

大写:

合同履约期限

备注

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关于“”的项目,我公司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招标内容)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传真:邮编:电话:供应商盖章:年月日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过程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单位)代理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授权书上应当附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供应商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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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备注

附营业执照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备注

1
服务期限

2
磋商有效期

3
磋商保证金

4
服务需求

...
...
...
...
...

注:若有偏离,请将具体偏离条款在”偏离”一栏中详细说明;若无偏离,请在”偏离”一栏中标注”无”字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近三年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业主名称
签约时间
完成情况
备注

注:(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金额页、内容页、盖章页、日期页等),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姓名
本项目

拟任职务
职称或职务
学历
身份证号
主要资历、经验

(注:参照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项目理解与总体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2、系统实施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3、仪器设备配置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4、卫星遥感数据采集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5、外业核查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6、培训与售后服务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7、应急预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8、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要求复印件内容清晰,能看清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的名称、账号、金额等)四、其他文件(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项目所属行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附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附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PAG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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