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中标结果公示(西南民族大学2026)
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ZZ32-ZC-2026-0712(招标文件编号:SCZZ32-ZC-2026-0712)
二、项目名称: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天天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光谷创意大厦1号A楼14层01号
中标(成交)金额:13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汉天天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道军、陈久强、庞玲、刘琼、孙晓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1.5%,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0.8%”计取。收费总额=二个档位收费额累计之和下浮20%,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9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南民族大学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联系方式:晏老师 028-85522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谢孝寒、佟巍、陈艳 028-8338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孝寒、佟巍、陈艳
电 话: 028-8338188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西南民族大学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14:30
评审专家名单
陈道军、陈久强、庞玲、刘琼、孙晓青(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孝寒、佟巍、陈艳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381881
采购单位
西南民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晏老师 028-8552293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孝寒、佟巍、陈艳 028-83381881
附件:
附件1
SCZZ32-ZC-2026-0712 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zip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0.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南民族大学)的(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武汉天天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3人,营业收入为2760万元,资产总额为243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天天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7月2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34
采购项目编号:SCZZ32-ZC-2026-0712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西南民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六年七月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总则2.3招标文件2.4投标文件2.5开标、评标和中标2.6签订及履行合同2.7投标纪律要求2.8资金支付2.9询问、质疑和投诉2.10其他第3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第4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1第5章服务/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1开标一览表格式6.2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6.3其他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评标办法7.1总则7.2评标方法7.3评标程序7.4评标细则及标准7.5废标7.6定标7.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第8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附件开取发票的温馨提示第1章投标邀请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南民族大学的委托,就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SCZZ32-ZC-2026-0712。2.采购项目名称: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3.采购人:西南民族大学。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5章。凡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8.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3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4章。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7月3日9:00至2026年7月9日17: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未注册投标人从“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czzzb.com/)—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登录账户—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成功登录账户点击欲报名项目—点击欲报名项目报名。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点击供应商管理—报名管理正在报名项目—点击欲报名项目报名。提示:(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投标人只有在“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修改报名信息)。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7月23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7层开标厅。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南民族大学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南民族大学联系人:晏老师电话:028-85522936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账号:51001406137051526738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联系人:谢孝寒、佟巍、陈艳电话:028-83381881开取发票专用邮件:fapiao@sczz84510079.com2026年7月第2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联合体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进口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2.4.5。10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产品范围。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优先采购产品范围。11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1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1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进行价格扣除。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13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不涉及)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当采购项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3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不涉及)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应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若有)。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如下: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帐号:51001406137051526738行号:105651007600交款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转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注:1.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应视为无效投标。2.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包号(如有)及用途(项目名称及用途可简写),并应一次性足额交纳(不少于要求的金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4投标保证金额)(如有分包,则应按采购包分别一次性交纳)。交纳保证金的户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采用除保函外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账户交纳。4.若以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1)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2)保函的格式以担保方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所投采购包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采购包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至少应包括在投标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受益人为:西南民族大学。(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5.选择以网银转账方式跨行转账后可及时联系代理公司查询到账情况,由于投标人操作不当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退还:退还时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需提供1份合同给采购代理机构归档(可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邮寄或发送邮件至sczz@sczz84510079.com),未及时提供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③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5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签订合同前提交。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西南民族大学账号:51001446439059555888开户行:建行成都武侯支行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中标人名称、项目名称;(2)保函需明确受益人为“西南民族大学”;(3)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4)保函担保的有效期应不短于本项目的履约期限;(5)在收到采购人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直至保函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履行保修义务满一年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无息全额退还(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担保有效期后,担保责任终止)。如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导致被罚没的,则扣除罚没金后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取消合同资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递交和退还保函原件时中标人须到采购人现场提供以下证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5履约保证金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6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答疑会。潜在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费用自理。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实质性要求)2、电子文档:投标文件Word或WPS版本壹份,PDF版本壹份。注: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USB闪存盘(U盘)。19投标文件装订方式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除外)。20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2.4.13。21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22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3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其他方式24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25招标文件咨询、招标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26询问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询问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询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方式。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28-83381881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7质疑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质疑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对招标过程质疑时间:为招标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招标结果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4510079-613注:供应商按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28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财政部国库司。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28投诉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9定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0中标通知书领取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中标人应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28-65783579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进行合同备案。32招标代理服务费1.经与采购人协商,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以下收费标准,再下浮20%。收费标准(费率):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费半采购类别中标金额(人民币)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10000万元0.25%0.1%0.2%10000-100000万元0.05%0.05%0.05%1000000万元以上0.01%0.01%0.01%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33参数说明本项目中对未有注明的参数要求,均以标准配置为准。如在各技术参数中指出某些技术参数仅为某一品牌所特有的,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34声明承诺提醒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35备注1.招标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认证)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认证)的为准;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2.2总则2.2.1适用范围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2.2有关定义1.“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西南民族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本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5.本招标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无特殊说明,本招标文件凡是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税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6.本招标文件所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8.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届满”、“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9.本招标文件各部分中“☑”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2.3合格的投标人(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2.2.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3.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评标办法;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南民族大学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潜在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南民族大学官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4.潜在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潜在投标人的申请事项。2.3.3答疑会和现场踏勘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潜在投标人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或者以此将投标人投标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3.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答疑会。潜在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费用自理。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的签字或印章、护照除外。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将可视为无效材料。2.4.2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2.4.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4.5进口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不涉及进口产品。2.4.6知识产权投标人应对以下有关知识产权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7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第4章)其他投标文件用于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可不装订该项内容。2.4.8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6章的规定要求。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9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对每一种服务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2.4.10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需提供1份合同给采购代理机构归档(可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邮寄或发送邮件至sczz@sczz84510079.com),未及时提供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③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退回;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原始票据退还至投标人。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若有);(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2.4.11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适当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2.4.12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2.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其他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清楚工整。4.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5.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另有规定除外。6.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经营者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本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均要求加盖公章鲜章。7.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8.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9.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0.开标一览表应按招标要求在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11.电子文档壹份为投标文件Word或WPS版本,壹份为PDF版本。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USB闪存盘(U盘)。PDF版的电子文档可以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加盖相应公章及签名的投标文件的扫描件;也可为加盖了相应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2.若电子文档与书面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2.4.13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的包装、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时及时处理)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和标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4.13.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包装和密封、标注1.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2.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资格性投标文件”或“其他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以及“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或“20年月日:前不准启封”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4.13.2开标一览表的包装和密封、标注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包装,投标时,同时递交。2.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或“20年月日:前不准启封”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4.13.3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标注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包装,且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电子文档”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同时递交。2.4.14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1章投标邀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2.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按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书面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3.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必须一致,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4.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投标人公章。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第2.4.12条、第2.4.13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注,并在每个包装的最外层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5开标、评标和中标2.5.1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代理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参加。4.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自行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并加以记录。5.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得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确认。6.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当场提出的,开标后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8.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报价在评标时不予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5.2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监标(督)人、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2.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主持人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唱标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唱标时仅宣读投标报价,分项报价内容可以宣读或投影展示。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未签字或加盖印章,未盖章,未报价除外),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但不得实质性修改报价。唱标完毕后投标人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请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南民族大学官网上查询。2.5.3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7章)2.5.4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供应商承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者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需进行情况说明)]。2.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5.5中标结果公告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南民族大学官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4.中标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2.5.6中标通知书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通知书邮寄、快递发出之日起即视中标人已领取中标通知书。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7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签订及履行合同2.6.1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2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6.3合同转包1.本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退还(无息)。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6.6合同公告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进行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7合同备案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进行合同备案。2.6.8履行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9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投标人凭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到采购人相关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2.7投标纪律要求2.7.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本项目管理成员为投标人《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中项目经理。)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3保密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8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2.9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2.10其他1.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章和第7章中“7.1总则、7.2评标方法、7.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不再发布更正公告、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本招标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2.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必须符合其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3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8.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2.按照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二、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人的资格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第4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自然人的则为身份证明材料;②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①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内部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以上①②③提供任意一项即可;b.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c.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即可;d.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税收缴纳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2)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社保缴纳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证明材料:无。8.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成功(代理机构出具的报名登记表即可,投标人无须提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作无效处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注: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授权书按本招标文件第6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提供,并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2.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注意:1.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2.上述内容中涉及承诺函的,投标人可以单独提供,也可以一并进行承诺。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4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4.投标人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资格性投标文件的,视为未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第5章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利用AI技术实现课堂的实时监测与历史数据回溯分析,智能评估教学质量与师生表现;基于AI评教、学生评教、督导听课、同行听课、领导听课、教师评学、学生信息员、问卷调查等多维度指标,构建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数据驱动的反馈与预警机制,支持“监测-反馈-改进”质量闭环管理,并生成数据分析报告,为教学改进和管理决策提供支持,现拟采购一家投标人完成相关工作。二、服务内容序号服务明细★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万元)1AI课堂教学行为分析终端10台2.002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1套130.00三、服务要求序号服务明细服务要求1AI课堂教学行为分析终端一、配置要求:△1、采用集成化一体化架构设计,将视频采集、音频采集、编码处理、直播录制、课堂AI行为分析功能整合。★2、配备不低于4核处理器,主频不低于1.3GHz。▲3、内置GPU,支持图像识别与智能边缘分析,配置256GB及以上固态硬盘。为避免影响课堂教学,要求整机运行时风扇噪声控制在30dB以下。(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复印(扫描)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需评人数、已评人数、人数参评率和未评完人数等关键指标。管理员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院系、教学班、行政班或学生标签来查看具体的评教进度,并且可以查看未完成评教任务的学生名单,应支持对未完成的学生进行催交问卷等操作。应支持按院系筛选,提供详细的参评率数据,确保评教任务的有效管理和监控。▲4、学生评教数据统计:应支持按院系、课程、教师和课堂等不同维度进行数据聚合与展示。具体包括:按院系聚合时,显示各院系的课堂数量、被评次数、参评率、课堂平均分及评分排名,应支持下钻本学院课程和教师聚合界面;按课程聚合时,展示各课程的年级、名称、类型、开课院系、课堂数量、被评次数、参评率、课堂平均分及评分排名,应支持下钻本课程教师和课堂聚合界面,应支持查看文字评价;按教师聚合时,列出每位教师的工号、姓名、类型、院系、课堂数量、被评次数、课堂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及评分排名,应支持跳转教师相关课程、课堂聚合数据,应支持查看文字评价;按课堂聚合时,详细记录每个课堂的课程名称、课程类型、课堂名称、教师姓名、教师类型、工号、开课院系、被评次数、平均分及评分排名,应支持查看文字评价和学生评教详情。(七)综合多方评教△1、综合评教任务管理:应支持用户查看和管理多个不同类别的评教任务,包括任务的规则名称、学年学期、评价主体数、数据来源数等信息,并提供编辑和评分统计的操作选项,确保能够对各类评教任务进行有效管理和分析。△2、综合评教任务创建:系统应支持综合评教任务创建功能,用户可以灵活配置不同评价主体(如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校级督导、学生)的评教任务,并根据课程类别分别设置各评价主体的分数权重,实现对多个不同类别的评教任务得分按一定权重进行汇总计算,同时应支持划定评分结果的分级策略。△3、应支持管理员创建综合评教规则,整合来自多个数据源的评教信息,包括添加评教任务数据、学生评教数据,并将这些任务按设定的权重进行汇总计算。管理员可以通过界面添加或移除评教任务数据和学生评教数据,支持配置各评价主体的评分权重。△4、应支持根据课程类别分别设置评价主体分数权重,确保评教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在评分结果分级策略上,应支持提供按排名分级的功能,用户可以自定义排名比例和分段点,从而实现对评教数据的精细化管理与分析。#5、多方评教评分统计:应支持统计和展示综合评教的评分结果。能够根据预设的评教规则,汇总并分析来自不同评价任务的评分数据。管理员可以通过界面查看各教师在特定学年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每条记录详细列出教师的工号、姓名、所属院系以及各类课程的综合得分,也可查看各评教任务的得分明细。此外,应支持“重新计算评分”和“导出”功能。(注:提供现场演示)(八)AI课堂行为分析#1、采集分析教室整体课堂行为,详细课堂分析界面应包括课堂的视频画面(学生画面、板书画面、教师画面、电脑画面等)、AI评课结果可视化、课堂整体参与度分析图、课堂三率(出勤率、抬头率、前排就座率)变化、学生学习状态趋势图等内容,以及综合AI评分趋势分析。教师教学分析方面,应涵盖教师语速、教师讲授时长占比、教师语言交互次数、教师活跃度、讲义页数、板书个学院的异常课堂统计详情。应支持查看每一个学院当中的每一个异常维度预警出的所有课堂信息,并可以进一步查看课堂的详细过程记录。应支持查看某一个学院中异常课堂的分布情况,精确到每一个教师的异常课堂统计,并可以查看该教师的每一个异常维度预警出的所有课堂信息,以及查看课堂详细过程记录。▲6、应支持二级指标维度的AI分析模型自定义聚合,允许配置底层分析规则(如教师迟到、前排就座率)并动态调整指标权重;提供AI评分结果预览,重计算AI评分功能,实时展示模型优化后的课堂AI评分变化及排名。(注: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本条参数内容在截图内清晰可见)△7、展示同一个教师讲授不同课堂的对比分析,包含课堂基本信息、整体数据分析(课堂AI评分变化、课堂AI评分对比、课堂AI指标对比)、教师教学分析(课堂参与度、教师语速、讲义页数、教师活跃度、教师讲授占比)、学生学习分析(课堂出勤率、学生活跃度、课堂注意力、就坐指数)内容的课堂AI分析报告。△8、展示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的对比分析,包含课程基本信息、整体数据分析(课堂AI评分对比、课程AI指标对比、课堂AI指标对比)、教师教学分析(课堂参与度、教师语速、讲义页数、教师活跃度、教师讲授占比)、学生学习分析(课堂出勤率、学生活跃度、课堂注意力、就坐指数)内容的课程AI分析报告。(九)课堂常态录制管理
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情况表采购项目编号:SCZZ32-ZC-2026-0712采购项目名称:西南民族大学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项目投标人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是/成都威布尔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成都海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武汉天天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是/是/综合评分汇总表采购项目编号:SCZZ32-ZC-2026-0712评审时间:2026年7月23日综合评分表评审内容投标人报价服务响应现场演示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类似业绩履约能力人员配置总分排序30361068334100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58361047.233487.182成都威布尔科技有限公司3036244703083.43成都海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383685.47223076.984武汉天天互动科技有限公司17.3136106833487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AI课堂教学评价与督导系统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