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中国新闻社2026)



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YGC-2026-079(招标文件编号:HYGC-2026-079)
二、项目名称: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依玛(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2号院1号楼-1层(-1)-105内-2层22B号
中标(成交)金额:2.485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依玛(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2号院1号楼-1层(-1)-105内-2层22B号
中标(成交)金额:1.64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依玛(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依玛(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晔、赵永安、陈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826万元(人民币),其中包1为0.0497万元,包2为0.0329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82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0.33分
包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0.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新闻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2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832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金海商富中心B座2层206            
联系方式:姚钰春、张晓君、焦淑婉、张鹏、程卫娜010-5969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钰春、张晓君、焦淑婉、张鹏、程卫娜
电 话:  010-5969318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照相机及器材/其他照相机及器材

采购单位
中国新闻社

行政区域
西城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5日 15: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晔、赵永安、陈芳

总成交金额
¥4.133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钰春、张晓君、焦淑婉、张鹏、程卫娜

项目联系电话
010-59693189

采购单位
中国新闻社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010-6832762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金海商富中心B座2层2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姚钰春、张晓君、焦淑婉、张鹏、程卫娜010-59693189

附件:

附件1
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 成交公告.docx

附件2
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版.pdf

附件3
分项报价表(包1、包2).docx

最后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包号:HYGC-2026-079/1包项目名称: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产地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制造商所属性别外商投资类型品牌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双摄口袋电影机大疆中国914403007954257495中型男内资大疆Pocket4PPro450029002微单数码索尼日本911100006259119201中型男外商单独投资索尼Alpha7CII14801148003手持稳定器大疆中国914403007954257495中型男内资大疆OsmoMobile7P801804存储卡闪迪中国913101157518996193小型男内资闪迪128GBSDC1010011005存储卡闪迪中国913101157518996193小型男内资闪迪128GBTFC101001100总价:贰万肆件捌伯位拾元整24850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制造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冯利亮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3年1月日226最后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包号:HYGC-2026-079/2包项目名称: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制造商所属性别外商投资类型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微单镜头索尼日本911100006259119201中型男外商单独投资索尼FE70-200mmF2.8GMOSSII16480116400总价:壹万陆仟肆百捌拾元整116400“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大型”、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制造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冯利高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2026年月2日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一、招标编号:HYGC-2026-079(招标文件编号:HYGC-2026-079)二、项目名称: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三、成交信息包1:供应商名称:依玛(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2号院1号楼-1层(-1)-105内-2层22B号成交金额:2.485(万元)包2:供应商名称:依玛(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2号院1号楼-1层(-1)-105内-2层22B号成交金额:1.648(万元)4、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1依玛(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2依玛(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韩晔、赵永安、陈芳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826万元(人民币),其中包1为0.0497万元,包2为0.0329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包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0.33分包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0.33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新闻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2号联系方式:010-683276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金海商富中心B座2层206联系方式:姚钰春、张晓君、焦淑婉、张鹏、程卫娜010-596931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钰春、张晓君、焦淑婉、张鹏、程卫娜电话:010-59693189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7月25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HYGC-2026-079采购人:中国新闻社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HYGC-2026-0792.项目名称: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购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4.1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4.16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单项标的最高限价(万元)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1双摄口袋电影机0.92套否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2微单数码1.491台是是3手持稳定器0.091只否否4存储卡0.011片否否5存储卡0.011片否否26微单镜头1.661只是否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及验收。7.供应商可对上述2个包分别投标,但不得拆分投标。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无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线上获取(标书款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标书款专用账户,将标书款汇款凭证及文件领取表发送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将于资料发送后1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标书费汇款账户(仅限购买磋商文件和缴纳成交服务费使用,汇款备注栏请务必填写招标编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开户名: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号:301100000881账号:110061166013001770695电子信箱:bjhy0608@163.com3.售价: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标书款必须公对公转账)。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金海商富中心B座2层206。五、开启时间:2026年7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金海商富中心B座2层20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及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其他政策要求等。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新闻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2号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83276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金海商富中心B座2层206联系方式:姚钰春、张晓君、焦淑婉、张鹏、程卫娜,010-596931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钰春、张晓君、焦淑婉、张鹏、程卫娜电话:010-5969318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3.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双摄口袋电影机微单数码1手持稳定器工业存储卡存储卡2微单镜头备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需要补充的标的名称及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均须与上表中的内容保持一致。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最后报价以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适用(2)递交形式为有效的支票、电汇(需要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其他非现金形式;(3)递交时间为: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投标人以非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条款号条目内容11.1磋商保证金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名称: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账号:11050171500000000967行号:105100023032注:磋商保证金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无效。11.8.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成交供应商不按本文件或者法规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成交供应商不按本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4)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5)供应商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6)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注:电子文档包括:①全部响应文件正本盖章(鲜章)签字后的扫描件(格式采用PDF格式),载体形式为U盘。并在载体上注明/标记供应商名称。若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得分、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优劣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口头询问:请致电010-59693189;书面询问:请将书面文件递交至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递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金海商富中心B座2层206室;邮箱:bjhy0608@163.com。条款号条目内容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宏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59693189;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金海商富中心B座2层206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交金额的2%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用。成交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成交服务费。2.成交服务费币种与成交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无论供应商是否填报,都视为此费用已经包含在总价中。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最终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服务费支付形式:电汇或汇票等非现金方式。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本国产品本项目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中小企业定义:4.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4.3.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3.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3.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3.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3.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3.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3.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3.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3.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3.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4.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_______。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本项目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4.5正版软件4.5.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6.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4.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7.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8采购需求标准4.8.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8.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11.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11.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7.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7.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7.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8.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8.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13.3任何对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3.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5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其响应无效。13.6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7响应文件电子版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供应商应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纸质文件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及电子版响应文件除外。14.3响应文件一律采用A4打印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胶装。胶装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均无效)。14.4响应文件数量:《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4.4.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磋商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4.4.2每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附有相关页码,每本响应文件均须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14.4.3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封装,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采购人名称;磋商地点及时间;招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修改材料须有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磋商。17.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方法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复印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5获取磋商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获取所参与包的磋商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磋商报价未超预算没有因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导致采购人无法支付的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日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符合本文件要求及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号条款项、实质性格式满足“★”号条款的要求和实质性格式要求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文件签署、盖章没有出现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情形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文件完整性、有效性没有出现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整性编制,没有因为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等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异常低价处理2.7.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7.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2.7.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7.4上述响应报价指按照本章3.2修正后的报价。2.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9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6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3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4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4.1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3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提供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国产品。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类似项目项目10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和货物清单),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10分。未提供的得0分。2资质认证情况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团队人员配置情况51.拟派人员团队配置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得5分;2.拟派人员团队配置较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得3分;3.拟派人员团队配置不合理、数量一般,经验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的得0分。4技术响应程度3根据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对采购需求的整体技术响应情况评审,满分3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5项目总体实施方案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流程布局、进度及相关保障措施,兼顾项目特点,考虑的技术难点全面等对用户的有利性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因素:1.方案内容全面、明确重点,详细合理、针对性强、技术措施完善、有保障的得10分;2.方案内容较全面,但存在部分非核心工作表述不清晰,针对性一般,技术措施可行的得8分;3.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一般,无重难点分析,技术措施较一般的得6分;4.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一般,无重难点分析,技术措施差的得4分;5.未提供的得0分。6安装、调试方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1.安装、调试方案完整、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所响应产品易于维护,运行可靠的得10分;2.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内容较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有得8分;3.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4.安装、调试方案内容不全面,无针对性和可6安装、调试方案10行性较差的得4分;5.未提供的得0分。7培训方案10根据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培训时间安排;②参与人员、人数、次数;③培训内容(列出培训基本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1.培训方案完整合理、内容丰富全面,培训内容详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操作清晰明确的得10分;2.培训方案完整、内容全面,培训内容较详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操作较清晰明确的得6分;3.培训方案欠缺,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4.未提供的得0分。8应急方案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1.应急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高的得9分;2.应急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性较好的得6分;3.应急方案不完整、不详细、可行性较差的得3分;4.未提供的得0分。9售后服务保障措施10对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非常详细,保障措施完善可行,优于采购要求的得10分;2.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具体,保障措施比较完善可行,较好的满足采购要求的得7分;3.售后服务方案较差,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得5分;4.未提供的得0分。10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注: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及3.4。11政策性得分2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品目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1分,否则不加分。11政策性得分2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品目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1分,否则不加分。合计100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一)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或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单项标的最高限价(万元)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1双摄口袋电影机0.92套否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2微单数码1.491台是是3手持稳定器0.091只否否4存储卡0.011片否否5存储卡0.011片否否26微单镜头1.661只是否(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及验收。二、技术参数第1包:1、双摄口袋电影机重量:≤230克有效像素:3000万视频:4K防抖功能:具备2.微单数码影像传感器类型:背照式CMOS影像传感器传感器尺寸:不小于35.9x23.9mm(35mm全画幅)有效像素:不小于3000万有效像素防抖系统:机身防抖快门类型:电子快门\机械快门重量:≤430g(仅主机)3.手持稳定器适用设备:手机云台类型:三轴锂电池容量:1000mAh以上重量:≤700g4.存储卡类型:SD卡,存量:128G5.存储卡:1片类型:TF卡,存量:128G第2包:微单镜头焦距涵盖:70-200mm最大光圈(F):不低于2.8光学防抖:不低于5级滤镜口径:不小于77mm质量(g):不超过1100g三、质保期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编号:ZXS-HT-202-甲方:中国新闻社,乙方:法定代表人:陈陆军,法定代表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2号地址:电话:88387284,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一、物品清单及费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元)单位数量合计(元)总计(元)二、交货日期:年月日前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验收(一)乙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标准:1.;2.,并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就产品使用方法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甲方人员能够正常使用。(二)货到后日内,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规范对货物数量、型号、规格、外观、运行状况等进行验收。甲方未在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或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换/修理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使之达到合格标准并再次验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约定期限内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四)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甲方。甲方的验收不代表对产品隐蔽瑕疵的认可,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隐蔽瑕疵,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维修责任及违约责任。五、保修(一)产品保修期为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免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提供维修、软硬件升级等服务。(二)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及时响应并处理,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故障修复所需时间较长的,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用产品。六、结算及付款方式(一)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含税),大写:整;其中,税率为%,税额为元,大写整;不含税金额为元,大写整。(二)付款方式:乙方于甲方付款前日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采用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即人民币元(大写:整);2.分期付款:。(三)乙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开户名称: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四)如乙方出具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发票退回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因此导致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不视为甲方逾期。(五)乙方确保上述账号信息正确无误,如发生变更,需于甲方付款前十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因账号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七、违约责任(一)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货款总额的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逾期1.7日;2.其他:日以上延迟交货的,除按前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三)乙方产品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四)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产品不符合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进行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严重社会异常事件(如恐怖袭击、动乱)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视情况可免除违约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相关政府证明文件。九、争议解决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确定通过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十、其他(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双方单位印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的内容履行完毕后相应终止。甲方:中国新闻社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新闻社)的(中国新闻社机房精密空调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否则响应无效;(2)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时,响应文件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响应无效:A.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B.供应商通过分包方式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___包(填写包号)的磋商。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注:(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1)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2)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3)如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分包意向协议甲方(供应商):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_。2.分包金额:_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___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他情形无须提供;(2)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媒体业务采集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