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红河学院2026)
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红河学院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6-07-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成交日期
2026-07-30
成交供应商
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58.6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曙蓉
项目联系电话
15808688751
采购单位
红河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红河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369486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麒麟街银河春晓2幢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08688751
一、项目编号:YNZC2026-D1-04336-YNJD-0020
二、项目名称: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揽胜汇写字楼18层写字楼1804室
报价:586700(元)
586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
详见公告
1
586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黎(第1包采购人代表),曾先军,颜焕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下浮2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学院
地 址:红河学院
联系方式:0873-3694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麒麟街银河春晓2幢10号
联系方式:15808688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曙蓉
电 话:15808688751
0
附件信息:
YNJD-A2026004 成交结果公告.pdf252.6K
YNJD-A2026004 单一来源文件 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定稿).pdf416.2K
中小企业声明函93.3K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YNJD-A2026004 单一来源文件 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定稿).pdf
2026-07-30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6-07-30
下载
其他文件
YNJD-A2026004 成交结果公告.pdf
2026-07-30
下载
采购计划编号:4530000JH202613241归属地:省属YNJD-A2026004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NJD-A2026004二、项目名称: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58180089XE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揽胜汇写字楼18层写字楼1804室成交金额:¥5867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备注1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586700.001586700.00合计:(小写)5867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交货期承诺: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调试、验收。质量承诺: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曾先军、颜焕英、赵黎、(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下浮20%计7000.00元,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学院地址:蒙自市东郊联系人:赵老师联系方式:0873-3694869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麒麟街银河春晓2幢10号联系人:董曙蓉联系方式:0873-3980077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曙蓉电话:0873-39800772026年07月30日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红河学院)的(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77.50万元,资产总额为44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77.50万元,资产总额为44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30日说明:1、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NJD-A2026004采购人:红河学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协商办法协商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基本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协商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报价一览表五、最终报价一览表六、资格审查部分七、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八、技术部分九、其他资料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采购计划编号:4530000JH202613241归属地:省属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项目编号:YNJD-A2026004致: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红河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诚邀贵公司前来协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JD-A2026004;采购计划编号:4530000JH202613241。2.项目名称: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3.采购预算:¥596,000.00元;采购控制价:¥596,000.00元。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调试、验收。6.履行地点:红河学院。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8.采购需求: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4、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8日,每天0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CA管理-CA证书申领”版块中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详见其办理流程。售价(元):0元。注:云南省供应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CA办理”版块中注册通过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政采云电子交易:服务热线400-881-7190。四、响应文件的上传4.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30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4.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根据拟要参加采购的项目,按照网上系统要求上传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响应文件网上上传操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学院地址:蒙自市东郊联系人:赵老师联系方式:0873-3694869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麒麟街银河春晓2幢10号联系人:董曙蓉联系方式:0873-39800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曙蓉电话:0873-39800772026年07月2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红河学院地址:蒙自市东郊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873-3694869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麒麟街银河春晓2幢10号联系人:董曙蓉电话:0873-39800771.1.4项目名称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1.1.5项目地点红河学院1.1.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调试、验收。1.2.2采购预算¥596,000.00元。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1.3.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1.3.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在(在营、开业、在册);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采购担保函)(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采购担保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内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的则提供情况说明);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2.特定资格要求:无。1.4.2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1.4.3是否接受联合体协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求:1.9分包不允许1.10.1协商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天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5天1.11偏离不允许2.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30时2.2.2供应商要求澄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2.2.3供应商确认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修改(答疑或补遗)后1天内2.3.2供应商确认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答疑或补遗)后1天内3.3.1协商有效期90日历天3.4.1协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3.5近年财务状况的近三年任意一年(2023年至今)3.5年份要求近三年任意一年(2023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协商方案不允许3.7响应文件格式特别注意:(1)供应商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协商处理。(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不得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响应文件格式,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响应文件应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1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署3.7.2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7.3响应文件的密封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格式进行装订。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1协商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解密响应文件。6.1.1协商小组的组建协商小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协商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评审专家不6.1.1协商小组的组建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注:特殊情况专家名单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协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7.3履约保证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协商结果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协商结果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日。10.2知识产权构成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3监督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采购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释。10.5其他供应商须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若提供的资料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供应商须承担一切因此可能产生的后果,采购人保留对其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利。10.6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下浮20%计7000.00元,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0.7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云南省、红河州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协商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采购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的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标段划分、服务要求1.3.1本次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1.5费用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下浮20%计7000.00元,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6保密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的各方应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协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协商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含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技术规范和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其他附件。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2.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询问”菜单提出。2.2.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4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5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3.2响应报价3.2.1供应商应根据本文件明确的工作内容,参考国家、行业相关收费标准规定,根据自身企业实力、市场行情、项目情况并考虑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合同可能存在的明示或暗示的风险,填报总价包干价(含税)。3.2.2响应报价说明3.2.2.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类费用。,该报价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供应商没有报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3.2.2.2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2.2.3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报价。3.2.2.4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响应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含税)。由于供应商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2.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协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协商小组将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3.3协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协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协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协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协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协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协商保证金。3.4协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协商保证金。联合体协商的,其协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协商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3.4.4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依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相应材料。3.6备选协商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协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协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各选协商方案优于其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协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协商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2响应文件应当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关履行期限、协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5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5.协商5.1协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协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的;(2)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的;6.协商6.1协商小组6.1.1协商由协商小组负责。协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共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1.2协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项目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协商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协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协商小组成员和与协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协商有关的其他情况。6.2协商原则协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协商办法协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协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协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按无效处理。7.成交结果7.1成交人的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在协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协商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协商情况记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协商情况记录确定成交人。7.2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公示,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重新协商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取消(1)没有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采购文件未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质疑9.2.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9.2.2(一)对可以质疑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2.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章或签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章或签章。9.2.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9.2.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9.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2.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协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9.2.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3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起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协商办法协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供应商履约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其他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递交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未存在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协商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6项规定协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协商程序:由协商小组按《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一、评审办法1、本次采购项目已依法公示并无异议,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及相关规定。2、本办法是协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在协商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协商原则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协商小组应当根据本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三、协商机构1、采购人依法组建协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及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协商小组根据《国务院七部委第12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负责本次采购的协商工作。四、协商纪律1、协商小组的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2、协商小组的成员必须对协商情况和协商结果保密,不得向协商利害关系人泄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协商有关的其他情况。3、评审完成后所有协商材料应如数交还。4、协商期间,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外出、缺席,因公有事确需外出,必须征得同意。5、与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对协商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协商程序1、推选协商小组组长,组长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2、协商小组成员阅读和研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记录各家供应商的优点和缺陷。4、协商小组成员就响应文件发表专业的、客观的、公正的意见。为公平起见,每个成员对响应文件有任何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时向协商小组提出,排序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可作为改变排序结果的依据。5、协商小组各成员应自主评审,并签字确认。6、协商小组依据本章第六条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协商标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得进入详细评审。7、供应商不得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1)利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资质证书、印鉴参加协商;(2)伪造或者虚报业绩;(3)伪造或者虚报财务状况;(4)提交虚假的信用状况信息;(5)隐瞒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供应商不得有下列以他人名义协商的行为:(1)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协商;(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响应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3)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4)协商保证金不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5)其他以他人名义协商的行为。六、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协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协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七、协商结果1.协商小组将按照响应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的最终协商报价及详细评审办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协商情况记录。2.评审委员会发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格式(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为准)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一、项目背景我校2016年通过采购引入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综合网络管理系统V6.0,该系统搭载资产登记、调拨、处置等六大功能模块,累计登记资产上万台(件),运行稳定可靠,有效支撑了我校初期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随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财政部、云南省财政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其中《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4〕116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流程、分类标准、监管要求作出了全新规定,明确要求实现国有资产全口径、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全链条管理机制,完善资产验收、清查、调剂等关键环节管理流程。同时,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定期上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其中包含SJ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等核心报表,进一步细化了资产管理的具体要求。该系统已运行近10年,受限于当时技术和政策要求,已无法满足当前管理需求:一是无法适配最新资产分类标准,数据无法直接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监管系统;二是缺失资产验收等核心流程,不符合政策要求;三是缺乏折旧核算、清查监控等刚需功能;四是无法准确完成实验室、高等教育统计报表信息上报等工作;五是接口不达标,与校内财务系统、采购数据无法互通,形成“数据孤岛”。因此,系统升级已成为迫切需求。二、项目升级目标1、契合国有资产管理新要求。通过本次升级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国家、省级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实现资产内部流程化管理,以满足对高校固定资产的优化管理。2、适应财政部新国标。财政部2022年12月正式发布了新的《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4885-2022)。门类由6个调整为7个,代码长度由7位调整为9位,对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类目进行了合并,对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进行了拆分,增加了物资门类。为适应新国标分类进行系统底层数据结构的重构与升级,确保资产分类编码规则与新国标完全一致,实现现有资产数据的映射。3、生命周期全流程管理。优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资产报表、资产统计查询、调剂等功能,满足对各类资产从入库、盘点、使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需求,确保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标准。4、搭建高校资产动态网络管理平台。以资产管理为核心,以二级单位为责任主体,分级分权限管理的资产管理体系,实现资产管理高效运转,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科学设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经办、审核、审批和系统管理等岗位,强化保密管理和风险防范。5、完善资产报表上报及审核体系。报表设计能充分考虑资产统计数据与部门预算、决算、财务报表的衔接,尽量与其他报表保持一致,适当增加资产管理业务信息,除能够进行报表的采集、展示外,报表管理模块应当具备相应的分析功能,能够利用相关指标数据,自动生成资产综合分析报告。6、创新设立公物仓。切实落实国家“过紧日子”要求,依托资产调剂平台,优化设立公物仓,将闲置资产上传公物仓,实现全校共享领用,提高资产使用率。三、项目升级核心需求结合政策要求及我校实际,本次升级需在原有基础上优化及新增核心功能,具体如下:1.采购申报:满足学校新增资产预算及零星采购申报审批,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要求。2.资产管理(1)资产验收:满足学校零星项目、采购项目线上资产购置验收;(2)资产确认:确认资产权属、状态及价值;(3)资产交接:规范交接流程、明确管理责任,可以满足个人资产交接和领导部门资产交接;(4)资产调拨:可以实现校内资产存放地点变动、领用等信息调整;(5)资产变动:实时记录资产价值等信息变动;(6)资产对账:在原有基础上,支持手动、导入对账,提高效率,确保账实、账账相符;(7)资产折旧:按财政标准自动核算并生成报表;(8)资产时点:追溯资产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实时记录时点数据;(9)资产盘点:支持各资产大类全面及专项盘点,完成任务分配与差异分析,支持在线进度监控,实时掌握盘点动态;(10)资产统计报表:对接国家教育统计相关报表要求,辅助完成统计;增加自定义统计报表功能,适配主管部门及校内特殊管理需求;(11)资产拆分:实现组合资产精细化管理,落实一物一卡建账要求;(12)名下无资产证明:在线生成,方便人事手续办理;(13)在建工程:满足学校在建工程建账管理,便于资产管理部门督促在建工程转固,监控进度;3.资产调剂平台:支持学校各单位、领用人发布暂时不需要的闲置资产到线上“公物仓”,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便于其他人员领用,盘活校内闲置资产,提高使用效率。4.数据上报:模块在原来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SJ1-SJ7)报表的基础上,精准对接上级主管部门预算一体化、教育监管平台,支持新增数据一键导出上报。5.房屋管理:支持学校各类教学、行政、实验科研用房分类登记、统计、查询,实现各类房屋资产精细化管控。6.耗材管理系统:支持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以外的耗材建账、领用、出入库管理。四、升级功能对比新系统V7.0老系统V6.0备注一级菜单二级菜单功能描述一级菜单二级菜单功能描述工作台角色转换支持不同管理权限、岗位角色快速切换,满足多角色协同办公需求。工作台无无新增智能提醒自动推送资产、待办事项等关键提醒。审核提示自动推送资产、待办事项等关键提醒。优化资产变化趋势直观展示资产动态变化数据与趋势图表。折线图/饼图直观展示资产动态变化数据与趋势图表。优化快捷导航提供高频功能入口快速跳转,提升操作效率。无无新增管辖资产按权限层级集中查看、管理本人/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资产信息。单位资产可查询本人或部门资产。优化待处置资产展示符合处置条件无无新增公示的资产信息,支持公示查看与流程发起。已处置资产展示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信息,支持公示查看与流程发起。无无新增已达使用年限资产筛选、统计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资产,便于后续处置规划。使用年限预警列出已达使用年限资产,方便后续处置。优化通知公告发布、查看系统及资产管理相关官方通知与公告。通知公告发布、查看系统及资产管理相关官方通知与公告。优化规章制度展示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文件。无无新增资料下载提供资产报表模板、操作手册、申报表格等资料下载服务。无无新增流程审批流程列表集中覆盖资产入库、领用、调拨、报废、处置、变更等全业务流程,支持线上发起、逐级审核、流转跟踪、留痕归档,实现审批规范化、电子化。无审核审核比较分散,需要进入到不同资产类别的模块。优化采购计划采购申请支持根据实际需求在线发起采购申请,填写采购事由、品类、数量及预算,形成采购需求单据。无无无新增委派采购任务将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分配至专人负责,明确采购责任人与执行要求。无无无新增划分标段对规模较大、品类较多的采购项目进行标段拆分,实现分批次、分类别采购。无无无新增招标信息发布填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信息,公开采无无无新增购招标内容。中标信息发布填写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及相关结果,保证采购过程透明可查。无无无新增合同信息发布上传、归档采购合同,发布合同关键信息,便于后续履约与查阅。无无无新增验收信息发布记录物资到货验收情况,填写验收结果,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要求。无无无新增付款信息发布根据合同及验收情况,同步付款申请与支付进度信息。无无无新增采购数据查询支持对采购申请、计划、招标、合同、验收、付款等全流程信息进行查看与统计。无无无新增资产管理资产验收1.采购验收方式(新增)针对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个人采购申请验收、部门自行采购申请验收、集中采购资产申请验收。个人采购的资产由购买人申请验收,部门自行采购的资产由部门组织验收申请,集中采购的资产由采购部门发起验收申请。2.项目录入(新增)根据不同的采购资产项目,按项目资产管理无无新增资产管理资产验收采购的需要填写项目信息,方便以后查询。3.验收类别选择(新增)选择本次验收环境的类型:货物,服务,工程等。选择不同的类型,当需要有专家对验收内容进行鉴定时,会在不同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且可以设置不同的验收流程。4.填写验收内容(新增)录入需要验收的资产信息,如资产名称、资产类别、单价、数量、总金额、技术指标等资产信息,可以上传资产的实物图片、验收材料、合同等文件,补充完资产信息后可以提交验收申请,按预设验收流程进行验收。资产管理无无新增资产入库新系统新增统一录入资产界面,一个界面即可录入所有类别的资产数据。并且新增快捷标签,列出常用资产名称,选择名称后可以智能匹配出教育部分类号和财政分类号。设备入账老系统资产录入,需要到不同的资产类别进行录入资产,比如:设备,需要进入设备类别界面进行录入,家具需要进入家具类别界面进行录入。优化资产确认对入库资产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保证资产信息真实准确。无无新增资产交接记录资产在人员、部无无新增门间的移交过程,明确归属与责任。资产调拨1.资产本部门调拨:办理资产在部门、单位间的调拨申请、审批与流转登记。在同一个页面下操作。2.资产跨部门调拨当本部门资产需要变更到其他单位时,可以在资产跨部门调拨操作中,申请资产变更到对应的部门去,提交变动申请,审核通过后,资产使用单位自动变更。设备调拨不能在同一个页面下操作。需要到每一个模块。优化资产领用支持员工线上申请领用资产,记录领用信息与使用人。无无新增资产报废对损坏、淘汰、达使用年限资产发起报废申请与审批流程。设备处置不能在同一个页面下操作。需要到每一个模块。优化资产变动1.账目修改个人可以提交该使用人名下资产或部门对部门所属资产申请修改资产的使用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可变动资产使用信息。2.价值变更已经录入资产系统的资产数据,因为财务金额变动需要同步修改资产价值,可以在价值变更操作中申请资产价值变动,提交价值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资产金额自动变更。账目修改不能在同一个页面下操作。需要到每一个模块。优化资产维修1.维修申请当资产无法正常使用,可以由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维修申请中添加维修信息,或者通过移动端扫码申请,填写对应的维修单信息,方便维修人员联系。2.维修确认维修工作人员对资产进行维修后,由资产管理人对维修结果进行确认。设备维修登记资产维修申请、维修过程及费用,跟踪维修后状态。优化资产对账资产系统没有与财务报销软件进行对接的,需要在财务对账中手动填写财务的报销信息,资产系统与财务报销软件对接过的,可以在此处查询核对对账结果。1.有入库单对账。2.价值变更单对账。资产对账与财务账核对,确保账实、账账相符。填写报账时间、财务凭证。不能在同一个页面下完成。优化资产折日全部资产数据在同一个页面自动计算资产折旧金额、累计折旧及净值,生成折旧数据。资产折日不能在同一个页面进行折旧。优化资产时点按指定时间节点查询资产存量、状态及价值情况。无无新增资产清查系统可以创建清查计划,创建一次清查计划,系统就会存储一份当时的时点数据,以清查计划进行清查,每次清查都有记录,随时回调查询当年清查情况。统计设备清查系统以现有数据进行清查,只保存最近一次清查记录。优化资产清查次数,掌握资产历史清查情况,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可以实时掌握每次清查时各单位的进度,发布抽查计划进行抽查盘点。资产查询新系统新增多维度穿透式查询功能,查询资产在系统中整个生命周期。在查询资产明细时,可以查询到验收时的验收信息及验收单、入账时的入账信息及入账单、资产所归属的项目,以及项目对应的信息及项目附件。并且可以直观的查询到资产后期在系统中发生的变动、部门内部变动、跨部门变动、维修、价值变更等信息。数据查询老系统查单据就只能进单据查询,查明细只能进明细查询优化资产统计报表《固定资产(时点)表》、《高基521资产情况》、《高等教育学校(普通)校舍情况-教基5374》、《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资产等办学条件-教基5377》、《高等教育学校校园占地情况统计调查表-教基8386》、《高等教育学校(普通)校舍功能明细统计调查表-教基8388》。统计报表报表主要集中于教育部实验室相关数据报表。优化自定义统计报表根据管理需求灵活设置条件,生成个性无无新增化统计报表。资产拆分对组合资产或批量资产进行拆分管理,细化资产台账。数据查询不能在同一个页面下操作。需要到每一个模块。优化在建工程管理在建工程项目资产,记录建设过程及转固信息。无无新增出租出借登记资产出租、出借信息,记录期限、收益及回收情况。无无新增条码打印生成并打印资产条码/二维码,实现一物一码便捷管理。打印生成并打印资产条码。不能打印二维码优化系统设置个人中心修改个人资料及密码,用户图片、签名图片上传,单据审批权限交接。个人资料只能修改当前用户个人资料及密码。优化权限设置分配角色及单独用户设置菜单、功能、移动端菜单配置的权限,达到分级管理。用户组权限设置用户角色设定功能权限。优化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管理,新增、修改、查询、删除,导入用户信息,多个用户账号可关联。用户管理添加、删除、更新、查询,功能比较简单。优化流程设置通过拖、拉、拽的形式设计流程,操作简单,随时可调整。无无新增系统初始对系统功能进行设置,字典表、关联表管理,维护单位、存放地点、导入各资产数据、日志查看。初始化管理使用单位维护、字典表、关联表管理及设置,功能简单。优化资产调剂平台调剂管理申请支持资产调剂需求在线发起、提交申请,完成审批与流转,实现跨部门、跨单位资产统筹调配。资产调剂系统资产调剂申请填写申请单,发起流程审批。优化公物仓实物对统一收纳、集中存无无新增管理放的公物仓资产进行入库、保管、领用、归还等全流程实物管理。调剂单据查询查询资产调剂相关申请单、审批单、移交单等各类单据信息与流转记录。资产调剂单列表查看申请的表单优化调剂数据査询统计查询资产调剂数量、调剂方向、使用部门、调剂状态等相关数据信息。无无新增数据上报上报教育部生成上报【导出上报数据检测】。可以导出SJ1-SJ7表。【导出上报数据并存入云端】。可以导出SJ1-SJ7表,并且在系统中保存,以后随时可以下载。【查看云端数据】。可以查看并下载以往保存的报表。【导出上报数据打印】导出与教育部网站审核通过后的相同格式。上报教育部生成报表后,需要自行下载到本机。优化财政数据生成云南省财政厅一体化系统、教育厅监管平台系统需要的数据,可以导出上报到一体化系统。财政数据不能完成这个报表。因为财政的分类与一体化的分类代码不一致。优化智慧大脑对调剂、使用等全业务数据进行汇聚整合、智能分析与可视化展示,提供全局监测、趋势研判、风险预警和决策支撑,实现资产管理智能化、数据化、一体化指挥无无新增调度。教育监管平台生成云南省教育厅教育监管平台系统需要的数据格式,快速上报数据。无无新增房屋信息房屋登记对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权属、使用状况等信息进行统一录入建档,规范房屋基础信息管理。无无无新增房屋租赁登记记录房屋出租信息,包括承租单位、租赁期限、租金、用途等,实现租赁全过程留痕管理。无无新增房屋信息查询支持按条件快速检索房屋基本信息、使用状态、租赁情况及历史变更记录。无无新增房屋报表查询自动生成房屋台账、面积统计、租赁收益、使用分布等各类统计报表,方便汇总查阅。无无新增房屋图形分1.析以平面图、分布图等可视化形式展示房屋布局、占用情况及资源分布,直观呈现房屋使用状态。无无新增粍材管理系銃基础信息管理维护耗材分类、规格型号、供应商、库存预警等基础数据,统一耗材信息标准。无无无新增购置计划管理编制耗材采购与购置计划,支持计划申报、审核与汇总,规范耗材采购源头。无无新增库存管理对耗材入库、出库、库存数量、有效期等无无新增进行实时管理,确保库存安全合理。领用/借用管理办理耗材日常领用、临时借用手续,记录领用部门、用途及数量,全程留痕。无无新增退还管理对未使用、可复用耗材办理退还入库,更新库存并形成退还记录。无无新增催还管理对超期未归还的借用耗材自动提醒或人工催还,减少耗材流失与浪费。无无新增耗材数据査询按类别、时间、部门等条件查询耗材库存、消耗、领用等统计数据。无无新增耗材单据查询查询购置、领用、借用、退还等各类业务单据信息,便于追溯核对。无无新增五、维保服务期限、运维范围及响应时效自本资产管理系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系统正式移交上线之日起,乙方提供8年免费技术维保服务。针对系统故障、使用问题实行使用问题实行7*8小时内响应,常规问题远程排查处置;需现场服务的双方另行约定时限。六、系统模块与版本免费升级1.维保期内,对合同约定交付的全部资产管理模块,免费漏洞修复、补丁更新、版本迭代升级,不收取软件授权费、升级服务费。2.维保周期内乙方产品线统一研发的通用新增标准功能模块,无偿为本项目完成部署升级。3.超出原合同业务范围、校方专属个性化定制开发内容,不属于免费升级,需求、工期及费用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七、校内系统免费对接实施遵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与信息化整体建设要求,乙方免费完成本资产管理系统与校内其他系统、上级部门国资监管平台等接口开发、联调、数据对接配置。对接第三方平台产生的接口授权、平台服务等第三方费用由校方承担。八、政策要求系统免费调整因财政部、教育主管部门、国资管理单位出台国有资产年报上报、资产分类编码、折旧计提标准、资产清查处置、数据合规、信创适配等强制性政策新规,需修改系统字段、上报格式、业务流程、上报接口、台账规范的,维保期内乙方免费完成系统修改与适配更新。若政策改动需系统底层架构重构、全业务流程颠覆性改造,工作量等同于二次开发的,双方另行协商方案与费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协商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报价一览表五、最终报价一览表六、资格审查部分七、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八、技术部分九、其他资料注:供应商可更改目录格式,自行编制详细目录。(目录以外的格式不得擅自更改)一、协商函(采购人名称):1.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JD-A2026004)”项目的公开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并同时提交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在协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在此,我方声明如下:⑴同意并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协商响应文件。⑵协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天,成交人协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⑶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协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疑问,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一旦协商后,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⑷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⑸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4.如我方成交:⑴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履行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加盖章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组织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盖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报价一览表序号名称内容1总报价(元)小写:大写:2履行期限承诺承诺3质量承诺注: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盖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最终报价一览表序号名称内容1总报价(元)小写:大写:2履行期限承诺承诺3质量承诺注:1.最终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网上报价。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时,为废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2.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六、资格审查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编号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成立时间开户银行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固定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供应商(盖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在(在营、开业、在册);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采购担保函)(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采购担保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内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的则提供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2.特定资格要求:无。七、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证书在本项目中拟任岗位证书名称级别专业··················...注:1.附配备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2.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盖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技术部分(针对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编制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九、其他资料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协商,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协商,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协商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协商,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采购秩序;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协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协商保证金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本承诺书做为响应文件的必备要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其他资料(1)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2)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小企业声明函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红河学院)的(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77.50万元,资产总额为44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77.50万元,资产总额为44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30日说明:1、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红河学院)的(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77.50万元,资产总额为44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77.50万元,资产总额为44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30日说明:1、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采购计划编号:4530000JH202613241归属地:省属YNJD-A2026004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NJD-A2026004二、项目名称: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58180089XE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揽胜汇写字楼18层写字楼1804室成交金额:¥5867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备注1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586700.001586700.00合计:(小写)5867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交货期承诺: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调试、验收。质量承诺: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曾先军、颜焕英、赵黎、(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下浮20%计7000.00元,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学院地址:蒙自市东郊联系人:赵老师联系方式:0873-3694869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麒麟街银河春晓2幢10号联系人:董曙蓉联系方式:0873-3980077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曙蓉电话:0873-39800772026年07月30日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红河学院)的(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77.50万元,资产总额为44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红河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77.50万元,资产总额为44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曲飞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30日说明:1、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